學園簡介
組織架構
實習辦法
未來展望
 



為維持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接受大專學生實習計畫之工作推動,並保障本會及實習學生雙方之權益,特訂定此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向陽公益基金會進行實習計畫之所有大專學生。

一、目的:
(一)提供實習機會協助學校完成專業教育之目標。
(二)增進相關系所學生對青少年輔導及犯罪防治工作理論與實務經驗之體驗。
(三)儲備青少年中輟生輔導之專業人才。

二、實習資格:
(一)大學輔導、教育心理、心理、應用心理、社會、社會工作、青少年兒童福利及其他相關學系三年級以上學生。
(二)曾修習社會工作概論、個案工作、團體工作、青少年社會工作等課程者優先考慮。
(三)如有其他特殊條件由向陽公益基金會再行訂定。

三、實習名額:
(一)大學部之學期實習,每學期二名為原則。

四、申請時間
(一)期中實習上學期申請期限至十二月十五日止。
(二)上述申請請校方來文,並請校方排列實習生順位,本會收到來文後十天內回覆。

五、實習期間:
總時數原則上依各校實習時數規定,但得與本會實習督導協調實習週數與結束期間。
(一)期中實習:實習十六週,每周至少八小時。

六、實習內容:
(一)向陽公益基金會與新竹市向陽學園組織與功能的了解。
(二)基本青少年服務知識的認識、社會工作專業之學習與認同。
(三)實習接案及處理,了解個案處理的程序、方向及紀錄方式。
(四)社會資源之認識與運用。
(五)同性質服務領域之機構認識與比較分析。
(六)擴大社會參與(人力【志工】物力財力)。
(七)行政工作(人事、財務、總務、文書)。

七、實習生實習任務
(一)閱讀實習督導指定本會編印書籍至少一冊,並撰寫讀書心得。
(二)電話練習(電話諮詢)。
(三)機構簡介說明練習。
(四)參與個案訪視(或晤談),並撰寫個案紀錄。
(五)參與並協助本會舉辦之相關活動。
(六)練習活動計劃、簽呈、函稿、經費預算及新聞稿等之擬定。
(七)協助實習督導相關工作。
(八)參與本會之實習生督導會議及有關之座談會。
(九)其他實習督導交辦事宜。

八、實習督導
(一)實習督導職掌:
1. 協助實習生訂定實習計畫(含本會規劃之共同實習項目及督導與實習生自訂之實習計畫)。
2. 指導、示範、說明、解答實習生所碰到之各類疑難問題。
3. 核閱實習紀錄、報告及實習總報告。
4. 反應實習生實習需求,增進其實習效能。
5. 考評其實習成績。
6. 主動與學校督導聯絡,以做實習相關事宜之討論。

(二)實習督導安排:
1. 由本會專業主管人員負責實習總督導,定期舉辦團體督導,藉以溝通機構與學生之意見,協助學生解決實習所發生的困難。
2. 安排社工組長給予個別督導,負責整個實習過程中,學生學習之指導,啟發其自我成長,其它時間亦可安排非正式的討論。

九、實習學生守則:
(一)不得遲到早退及無故缺席,有事需事先請假,並依實際需要補課。
(二)儀容應樸素整潔,不得著奇裝異服或大聲喧嘩。
(三)對案主資料及機構內部資料有保密之義務。
(四)不得收受案主及家屬任何餽贈。
(五)待人應親切坦誠,對工作應熱誠盡責。
(六)應遵守機構規定,不得從事任何有損機構聲譽及權益之事。
(七)接受工作人員之指導,遇疑難應隨時主動提出討論。

十、實習評核:
(一)原則上依各校成績表格,評量實習生學習知能。
(二)繳交各項紀錄、會談紀錄、期中及實習總報告、日誌、週誌、讀書心得報告等、另從學生的平日表現,作為考核參考。
(三)本會考核方向:
1.實習態度及專業精神(50 %)
(1)出勤(8%):不遲到早退,不隨意請假或無故缺席。
(2)服裝儀容(8%):端莊素雅整潔。
(3)人際關係(10%):樂群合作,親切誠懇。
(4)學習及工作態度(12%):主動積極、虛心求教、負責敬業。
(5)專業及自我成熟度(12%):情緒平穩、樂觀、具創意性、判斷力、組織力及敏感度、自我肯定、表達能力好、且忠於專業職責。
2.專業知識及技術運用(50%):
(1)專業知識(10%):對青少年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及原理原則的了解。
(2)專業技術(10%):對接案、會議、問題診斷、處置及計劃的能力。
(3)專業關係(10%):與案主及機構工作人員建立專業關係之能力。
(4)社會資源(10%):社會資源之認識與運用之能力。
(5)記錄及報告(10%):簡要正確,具組織與分析性,並能按時提出。

十一、與學校之聯繫及協調:
(一)申請實習之學校應在實習前兩個月前與本會聯繫,並正式發函申請,由本會面試後決定是否錄取。
(二)本會在接獲申請函後,將聯繫各校實習老師及學生就實習計畫與內容交換意見,了解彼此期待及需要。
(三)學校應聘本會督導為學生實習指導。
(四)實習期間,雙方得保持聯繫,請指導老師進行機構訪視或定期與學生聯繫,以了解學生實習進度及協調解決實習上所遭遇的困難。
(五)實習最後一週,本會得邀請學校指導老師及學生,舉行實習總檢討會。

十二、附則
(一)實習期間遵守本會規定,未遵守者由本會議決,作適當之處置。
(二)本辦法經本會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附件一:實習計畫撰寫參考內容
一、實習期間
二、實習時間
三、實習目的
四、實習內容
五、實習預期成果
六、實習的自我期待
七、機構督導
(一)機構督導(姓名)
(二)督導方式
八、學校督導
(一)指導老師(姓名)
(二)督導方式